李志坚赴邵阳调研科技创新工作
3月5日至6日,省科技厅党组书记李志坚赴邵阳调研科技创新工作,开展“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前期研究。邵阳市副市长易洪海,市科技局和武冈市、新宁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在武冈市,李志坚先后来到武冈铜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乡乡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塑高科技有限公司,参观铜鹅繁育基地、企业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和产品展示区,与企业负责人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产业链建设等情况。李志坚强调,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科技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立足优势产业,深入挖掘传统工艺,研发与之匹配的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艺及标准,以科技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链配套,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新宁县,李志坚先后来到湖南山之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韵舞电器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核心技术攻关、研发投入强度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情况。随后前往新宁县国家公园科普馆,重点考察了科普馆在传播自然科学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保护与科技融合的实践成果。李志坚强调,要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有效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附加值。要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搭建供需精准对接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加快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一批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新业态。要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与科技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公园独特资源禀赋打造“科普+研学+生态”创新示范场景,探索运用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提升科普互动体验,以科技赋能生态价值转化。要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通过柔性引才、项目合作等方式,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和梯度培育政策,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研发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质效,1月15日下午,邵阳市召开2025年度全市科技统计工作会议。副市长易洪海参加。会上,湖南省统计局人口社科处、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专家围绕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抓实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主题,分别从部门主管业务角度进行了政策制度宣讲和业务辅导培训。科技统计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实行科学决策、加强宏观管理的的基础性工作,是反映科技活动状况,监测科技发展态势,评估科技政策效果的重要手段。会议指出,当前我市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科技统计工作责任担当,扎实开展科技统计工作,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制定、检验、调整科技政策与规划提供更加准确全面的数据依据,推进科技创新按照客观规律要求协调发展。会议强调,要充分认清形势,提升科技统计工作质效,围绕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研发投入数据归集、处理和分析,动态跟踪监测全市科技研发投入情况,全面把控科技统计数据质量。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贯彻落实好统计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对本部门归口管理单位统计工作的督导,全面提升科技统计能力。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工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研发经费统计工作,12月17日,省科技厅、省工信厅联合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培训会议。省科技厅厅长朱皖、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颜琰出席并讲话,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全省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参加会议。此次培训邀请省统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2023年我省研发投入概况及企业研发统计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企业代表介绍了研发经费管理相关经验做法,研发管理专家开展了研发经费归集、管理和统计填报培训。朱皖指出,研发投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她强调,要以更高站位凝聚加大研发投入的共识共为,重视创新投入、强化自主创新。企业要建立健全研发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研发活动数据统计质量,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增强能力,以更大力度推进研发经费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科技主管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强化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落实政策抓服务、全面覆盖抓培训、及时跟踪抓监测,以更高标准提升研发投入工作服务水平。颜琰表示,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既是应对当前复杂经济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希望广大企业加强研发活动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形成业务体系;要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基础工作,提升工作效率;要促进业务、财务、统计工作相融合,用好现有政策。同时,工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加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合力。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和园区分管负责人以及20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视频方式线上参加会议。
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稽规〔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财政厅(局): 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及举报奖励资金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配套制度,积极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反馈。 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根据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较大数额罚没款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第三条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要给予举报奖励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 匿名举报人接到奖励领取告知,并决定领取奖励的,应当主动提供身份代码、举报密码等信息,便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明身份。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匿名举报奖励发放的特别程序规定。 第六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做好举报奖励资金的计算、核审、发放工作。 第七条 举报奖励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二章 奖励条件 第八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 (三)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举报奖励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二)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分配; (三)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总金额不得超过第十二条规定的对应奖励等级中最高标准; (四)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完全不一致的,不予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其他违法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五)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跨区域的举报,最终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调查处理的,负责调查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就本行政区域内的举报查实部分进行奖励。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 (二)侵权行为的被侵权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 (三)实施违法行为人的举报(内部举报人除外); (四)有任何证据证明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得其他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奖励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 (二)二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三)三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第十二条 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三)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在征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前款规定的奖励标准。 第十三条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未实施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分别不同情况依据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奖励。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五条 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举报查处结案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后,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举报奖励由举报人申请启动奖励程序。 第十六条 举报奖励实施部门应当对举报奖励等级、奖励标准等予以认定,确定奖励金额,并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 第十七条 奖励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须同时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举报奖励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主动放弃。 第十九条 举报人对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举报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申报和发放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奖励责任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设立举报档案,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举报奖励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励资金的; (二)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三)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四)其他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举报人伪造材料、隐瞒事实,取得举报奖励,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实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奖励奖金。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举报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17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同时废止。原文链接:http://xzzf.mof.gov.cn/zcfbyjd/202108/t20210825_3747860.htm
有关单位:“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1年度申报指南“4.特色经济林产业链一体化示范”任务方向项目预申报书首轮评审工作已完成,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填报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如下:(一)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二)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三)人员和单位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C、D类人员),补充人员需满足限项要求。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四)示范点或示范区申报指南要求每个项目至少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或创新型县(市)等创新基地建立一个示范点,应在正式申报书正文或附件中体现,并细化有关内容。(五)附件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2.企业资质证明。参与申报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参与申报的龙头企业需提供龙头企业证明,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还需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企业牵头的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自筹经费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参与申报的企业自筹经费与企业申报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须出具有效的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仍视同有效,不需要重复上传;仅在有重大修改或增补时,需要补充提交相应的修改或增补部分。二、项目预算编报原则预算编制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三、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理解《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75号)和专项指南要求,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网络填报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25日。本次填报实行无纸化,我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正式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正式申报书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四、业务咨询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10-59199375传 真:010-59199377邮 编:100122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2021年8月24日原文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825/4521.html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司法专题任务2021年度定向指南拟立项的部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8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贾国伟联系电话:010-58884826传真:010-58884840电子邮件:ggaqxz@acca21.org.cn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1年度定向指南项目公示清单.pdf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1年8月24日原文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824/4518.html
科技“智”援(十)丨邓永喜:在稀贵金属回收领域镌刻创新印记
编者按:在科技创新成为企业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当下,郴州市积极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路径,企业科技副总应运而生。他们作为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科技管理工作的领航人,带来了前沿技术与创新理念。为展现这一群体的突出贡献,红网时刻新闻联合郴州市科技局推出《科技“智”援——郴州企业科技副总风采录》系列报道,聚焦郴州各县市区企业科技副总及其所在企业,讲述他们以智慧赋能产业发展的精彩故事。在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冶炼车间里,烟化炉的炉火正稳定燃烧,屏幕上跳动的各项数据显示:渣含铜量稳定在0.3%以下,远低于此前0.6%的水平;水渣含铅降至0.5%(远低于1.2%考核标准)。这一系列突破的背后,离不开公司科技副总邓永喜的深耕细作。自2021年1月任职以来,这位中南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出身的技术带头人,以6年一线研发经验为基石,在稀贵金属回收领域持续攻关,用一项项技术成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从基层研发到技术领航:与企业共成长的初心邓永喜与雄风环保的缘分,始于2018年3月。怀揣着对冶金工程的热爱,他从基层研发员做起,在技术研发中心和生产技术部的岗位上步步深耕。在技术研发中心期间,他主导研发的粗铋真空蒸馏除银工艺斩获2023年东江环保微创新大赛优秀奖,多次荣获赤峰黄金优秀奋斗奖,用实力筑牢了专业根基。“选择挑起科技副总的担子,源于对企业的归属感,更源于对技术价值的坚信。”邓永喜坦言,2021年企业正处于技术升级的关键期,研发资源分散、工艺瓶颈凸显,亟需有人整合资源推动创新。凭借扎实的技术积累和对企业的深刻理解,他通过竞聘出任技术研发部部长,后晋升副总,决心以技术赋能生产,助力郴州打造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多年的一线实践,让邓永喜对生产痛点了如指掌。2023年,他负责还原炉配料方案优化,通过科学配比物料实现“精准配料保稳定”,将水渣含铅量降至0.5%(远低于1.2%的公司考核标准),年增效益数百万元;同期优化烟化炉操作,使渣含铜从0.6%降至0.3%,冰铜品位提升至13%。这些成果不仅为企业创造了直接效益,更锤炼了他识别瓶颈、高效攻关的能力,为担任管理岗位奠定了坚实基础。精准破局:三大项目激活生产新动能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铅、锌、铜等稀贵金属回收,业务覆盖冶炼、环保与资源循环利用。邓永喜加入前,企业正面临多重技术困境:烟化炉抛渣含铜高导致年损失显著,还原炉配料依赖经验造成指标波动,技术创新滞后制约高值化发展。任职后,他聚焦核心痛点,主导三大项目实现突破。在烟化炉熔炼富集技术上,他联合中南大学开展研发,通过调整渣型和操作流程,历经中试后实现渣含铜稳定在0.3%以下,年节约成本200万元,冰铜产值增长30%;此前获奖的粗铋真空蒸馏工艺,在他的推动下于2024年实现量产,成为企业新的效益增长点。“技术研发不能脱离生产实际。”这是邓永喜常挂在嘴边的话。作为科技副总,他的日常工作始终围绕“下沉一线”展开:每周深入车间指导配料、分析数据,组织团队会议监控项目进度;与原料部紧密对接提供需求清单,联合生产部优化流程降低库存。这种“技术-生产”无缝衔接的协作模式,使企业2023年来整体效率提升15%。2024年,他牵头申报的3个省级项目(含《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专项》)均成功立项,为企业创新注入政策与资金动力。产学研协同:搭建创新资源整合桥梁“单个企业的研发力量有限,产学研合作是突破技术瓶颈的关键。”邓永喜深谙此道,任职后主动扛起产学研协同的重任,成功搭建起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桥梁。2024年,他主导创建“省专家工作站”,聚焦低品位冰铜、水淬渣等资源化利用难题,与中南大学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推进包括省级重点研发专项、“揭榜挂帅”课题在内的多个项目。合作采用“项目驱动型”模式:企业提供生产场景与资金支持,高校专家负责理论建模与技术研发,邓永喜作为协调人组织联合团队定期研讨。在烟化熔炼富集技术研发中,中南大学团队攻克理论难关,企业团队负责实验验证与中试落地,高效分工推动技术快速转化。这种模式带来了显著效益:稀贵金属直收率提升20%,年降本300万元;开发出高品位冰铜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幅增强;更培养出5名核心技术骨干,为企业储备了创新力量。面对合作初期“研发与生产脱节、资金缺口”等难题,邓永喜通过双重举措破解:一方面加强政策申报,2024年争取省级专项支持缓解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建立定期反馈机制,邀请专家驻厂调研,确保研发方向贴合实际需求。他建议,未来可通过政府搭建“揭榜挂帅”平台、企业设立专项基金、深化本地校企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打通技术转化链条。人才为基:筑牢创新发展梯队在邓永喜看来,技术的传承与创新离不开人才梯队的支撑。他推行“实战培养”模式,在还原炉、烟化炉等重点项目中推行“师傅带徒弟”机制,安排技术员下沉车间实操学习,快速提升实战能力;每月组织技术培训,邀请中南大学专家讲授前沿知识,年均覆盖30人次;2024年举办“微创新分享会”,收集合理化建议50余条,其中3条已落地产生效益。团队管理中,他坚持“信任与激励并行”:根据成员技能精准分工,避免职责重叠;建立“项目考核制”,对烟化炉优化等有功团队及时发放绩效奖金;营造包容试错的文化氛围,通过技术竞赛激发创意活力。在他的带领下,研发团队士气高涨,2024年研发效率提升25%,成为企业创新的核心力量。谈及未来,邓永喜的规划清晰而坚定。近期通过工艺优化实现2025年生产成本再降10%;远期攻克锗、铟高值回收技术,拓展高附加值产品线;同时深化与中南大学的合作,推进技术产业化,培养更多本土创新人才。他期待,企业能成为郴州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为可持续发展议程贡献力量。从基层研发员到科技副总,邓永喜用技术突破回应挑战,用产学研协同汇聚力量,用人才培养筑牢根基。在郴州科技创新的沃土上,他正以实干与创新,在稀贵金属回收领域镌刻下属于自己的时代印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照亮前路,也为郴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立标打样。来源:红网时刻
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政策“揭榜挂帅”、尽快推出“创新积分制2.0”、推动更多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近日,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详解了科技金融政策落实成效,并透露了下一步在科技金融领域的施策方向。今年5月,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在5月22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科技部副部长邱勇表示,科技部下一步将以更大力度推行“创新积分制”,适时推出升级版2.0,引发广泛关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既是“创新积分制”的最大亮点,也是《政策举措》提出的未来发力方向。据介绍,科技部已通过“创新积分制”筛选7万余家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推荐给21家全国性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超2900亿元,担保规模超400亿元。“‘创新积分制2.0’将尽快推出。”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既是金融的事,也是科技的事。科技部门是需求方,重在提出需求、把握方向;金融部门是供给方,重在通过政策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据透露,《政策举措》出台前后,科技部协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等十余项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形成了“组合拳”,为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打开了政策空间。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科金协同、央地联动,今年以来科技金融已经展现出积极局面,在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银行信贷方面,国家开发银行设立3000亿元“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专项贷款”,中国银行推出万亿人工智能产业链金融支持方案,邮储银行加强对生物制造领域的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全面落地。2025年二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7.4万家,获贷率达50%,比去年同期高3.2个百分点,贷款余额为3.46万亿元,同比增长22.9%,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6.1个百分点。创业投资持续扩容。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基金签约意向金额突破3800亿元,中国银行设立500亿元科技创新协同母基金,建设银行设立100亿元“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为创业投资“引流疏堵”。资本市场服务能力升级。目前,已建立健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领军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机制;深化与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的合作,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和辅导。科创板设立6年来,589家企业融资1.1万亿元,累计研发投入超过7000亿元,107家企业连续3年研发投入强度超20%;证监会推出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的“1+6”政策措施,设置科创成长层,试点引入专业投资者和IPO预先审阅机制等,“杭州六小龙”之一的宇树科技已启动上市辅导。债券市场“科技板”今年5月推出,截至6月底已有288家主体发行债券约6000亿元。此外,科技保险创新加速,科技金融央地联动持续深化,开放合作稳步推进。“人民银行会同科技部指导北京中关村、山东济南、‘长三角’五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示范区,推动北京、上海、天津等13个重点区域开展科技金融试点示范;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推动上海临港、浙江宁波、武汉东湖科技保险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科技金融创新实践亮点纷呈,引领作用日益凸显。”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也坦言,目前引导金融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在容错免责机制方面仍存在束缚。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继续落实好《政策举措》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政策“揭榜挂帅”,推动更多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来源:经济参考报、锐科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23日在湖南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丁薛祥前往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马栏山音视频实验室,了解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文化与科技融合等情况。他表示,新型研发机构要总结经验,着力在探索新型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实现市场化运行,进一步释放创新活力。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供需对接,增强科技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共性技术研发能力。湖南文化底蕴厚重,要推动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智能化转型,不断以新技术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湖南省是北斗技术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和应用示范区。丁薛祥来到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调研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情况。他指出,北斗是我国自主研发的国之重器,要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之路,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技术难题,推动北斗与卫星互联网协同发展。整合产学研优势资源打造创新联合体,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加快北斗成果转化运用,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加力推动北斗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深度融合,广泛进入重点行业,拓展大众消费领域应用场景,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积厚成势。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丁薛祥实地察看智能制造生产线,观看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智能化重型机械展示。他表示,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要统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好企业科技创新这篇大文章,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技术,以颠覆性创新支撑“换道超车”,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调研过程中,丁薛祥充分肯定湖南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希望湖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来源:新华社、科技湖南
健全分类评价体系 从源头力促科技成果转化
备受关注的科技成果评价政策再迎重大突破!明确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推行代表作制度;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 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10条兼具针对性和实操性的主要工作措施,直面科技成果评价堵点难点问题。 两个月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指导意见》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司长解敏说,这为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从需求侧入手,以科技成果评价为指挥棒,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李晓轩说。每一条举措都紧盯当前各方面反映的科技成果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回应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体现了改革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望成为当前科技评价“破四唯”“立新标”改革的新样板。树好评价风向标 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聚焦“四个面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逐步确立。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磅政策密集出台,比如,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实施,下放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提高奖励比例、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带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发展格局,国内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为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支撑。”解敏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早在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完善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3年来,“三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科技成果评价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还不充分,存在不适应高质量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的问题。 “我们调研发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科技成果的评价导向作用和价值发现作用发挥不够,对促进产出高质量成果和激励创新主体、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效果不充分。”解敏直言,多维度、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也不健全,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急需深化改革加以破除。 在李晓轩看来,《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深入推进科技评价改革,重在解决成果评价导向问题,即如何从过于重视论文数量、项目承担数量等量化指标,真正回归到实际贡献、质量、能力等方面。 怎样从源头促进成果转化? 答好关键“四问” 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是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绕不过去的必答题。 “这4个问题围绕改革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关键核心要素而提出,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需从科技成果评价全链条通盘考虑。”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研究员张春鹏说。 针对“评什么”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类型成果的特点和评价目的形成细化的评价标准,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具体到科技成果“谁来评”,《指导意见》亦有相应细则。“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市场、金融投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解敏解释说,要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规范第三方评价,按照“谁委托科研任务谁评价”“谁使用科研成果谁评价”的原则,根据科研成果类型分别提出不同评价主体的要求。 那么,如何才能给科技成果“打好分”?李晓轩表示,一方面,要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流程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评价的理论和方法,使成果评价能体现并符合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规律。 如《指导意见》所述,要制定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细化具体领域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利用新技术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工具,推广标准化评价。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正确看待成果价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解敏指出,《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拓宽应用场景,在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实施中运用成果评价结果,坚决反对“为评而评”、滥用评价结果,防止与物质利益过度挂钩。 不搞评价标准“一刀切” 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但繁荣的背后暗藏隐忧。不同类型科技成果的分类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数论文、数专利等简单量化、重数轻质倾向依然存在,部分科研人员重发表论文,轻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提出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但缺少具体标准,影响单位负责人决策积极性…… “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正是《指导意见》另一个亮点。”李晓轩说,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类型成果选择不同的评价主体和专家,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意在从源头破除“四唯”指标。 李晓轩介绍,中科院在评价基础研究成果时,邀请国际国内顶尖专家开展同行评议,重点评价科研成果是否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提出原创理论与方法、开辟新的研究领域等;在应用研究与技术研发成果方面,兼顾市场、社会和第三方评价,评价是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系统解决方案等。 如果说,完善分类评价体系是从源头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老难题,那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则从末端亮出硬核举措。《指导意见》第10条要求,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的负面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需要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涉及评估、审批、备案、问责等多个问题。 “鼓励科研单位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在未牟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可免除科技成果交易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等方面相关决策责任。”张春鹏进而指出,文件从“限制”和“禁止”两个层面着手来控制风险,消除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激发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和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创造性。 原文链接: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zcjd/202108/t20210804_176234.html
发改办社会〔2021〕57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经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要认真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二、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按规定享受产教融合领域相关投融资和财税等组合式激励政策。三、各地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要发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重点聚焦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任务,统筹开展试点,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四、各地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组织本地区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化完善、深入落实产教融合整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到位。组织企业和城市发布产教融合年度报告,及时公布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取得成效等,切实发挥产教融合引领作用。五、各地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及时上升为政策和制度,复制推广到本地区。产教融合年度工作进展,以及推进产教融合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举措,应及时按程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部门报告。六、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7月16日附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pdf《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pdf原文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07/t20210723_1291352.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推动新型显示技术和产业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新型显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新型显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pdf科技部2012年8月21日
2,3-二氯吡啶(C5H3Cl2N)连续生产技术
过氧化甲乙酮(C8H18O6)连续合成工艺与装置
酯化生产过程的色值调控技术
聚酯多元醇、增塑剂等酸醇反应连续化生产新技术
2-甲基呋喃生产技术
偏氟乙烯-三氟氯乙烯共聚物树脂的制备及产业化
一叶神红茶标准的制定
仪表面板式模块化智能终端(5G)的开发和应用
新型能源系统管理平台的构建
锂云母及伴生资源高效清洁提取
等离子体火炬焚烧装置升级改造
智能物流车自动驾驶技术研究
桉树无节材除枝机器人开发
黑色氧化锆陶瓷烧成用承烧板研究
多渠道、多形式、多品类
#ScientificName
专业机构,优质高效服务
根据委托单位需求,提供包括成果审查、流程指导、附件代办、评价组织等工作在内的科技成果评价全流程服务,为委托单位提供一站式科技成果评价解决方案,确保评价效果、提高评价效率、降低评价成本。
技术开发、转让等合同登记
根据技术输出机构需求,提供包括机构备案、合同编撰、认定登记、复查审核、奖补申报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技术输出机构在充分享受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优惠政策的同时,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标准化、常态化。
在线预约,线下快速登记
根据申请单位需求,提供包括流程指导、材料审查、成果入库、证书颁发等工作在内的全流程服务,并通过平台组织的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以促成科技成果的交易与转化,将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科学、权威,成果精准定价
针对技术成果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因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估值差异巨大而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情况,通过科学的评估模型设定及专家审定机制的引入,设计并开发的网络化、自动化评估工具,以“自动计算+专家修正”的方式为技术成果交易提供科学、公允的价值评估数据(报告)。
专业机构,有求必应
[电路设计]CCD应用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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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资源,共享共赢
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李德平 教授
谭建平 教授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华 教授
湖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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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层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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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道原子荧光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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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置荧光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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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普·企业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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